1月3日,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该局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文件案进行了调查并作出处罚决定——对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诚致信”)处以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针对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辖内个别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施了专项检查。在对中诚致信开展现场检查期间,发现该公司与某小贷公司合作开展债权转让业务。为进一步核实业务情况,要求中诚致信提供相关业务合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等资料,并对该小贷公司实施了延伸检查。经交叉比对两家公司提供的材料,认定中诚致信提交的《借款合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等材料中有部分为虚假文件,并且其资金最终流向了房地产领域,影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效性。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地介绍了该行政处罚案件的情况。
上述负责人表示,因中诚致信与某小贷公司开展的部分“债权转让”业务实质属于法规禁止事项,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误导监管部门,用以隐瞒其业务实质,违反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其违法事实、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认定其适用于从重处罚的情形,故作出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承接“7+4”地方金融业态监管职责以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行业监管规范,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2020年10月,对深圳市天大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出首个行政处罚决定。去年6月,开展了涉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依法对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改正、暂停部分业务等措施,严防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未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还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推动地方金融业态坚守初心、回归本源、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加强监管震慑。不断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坚持对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并通过监管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系列举措,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二是不断完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适时开展地方金融业态监管制度的修订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事中监管能力。丰富监管工具,探索制定合作机构黑白名单制度;推动监管联络员制度,督促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等。(记者 谢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