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2021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8.6万亿元。其中,2021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过1万亿元。“减税降费+缓税缓费”正在成为新特点,这也折射出宏观调控的税收手段越来越灵活、越来越有前瞻性针对性。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2021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1万亿元。全力落实好年内两度“升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提前享受减免税额3333亿元。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国家在已经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施“减、退、缓”税措施等,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联合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在规范中深化“税银互动”,前三季度帮助守信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同比增长42%。发布实行第一批“首违不罚”清单,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措施外,继续实施2020年开始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先的优惠基础之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这些措施,助力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增后劲、保就业。
具体来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在2019年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的基础上,2021年进一步提高到15万元;相应地,2019年享受免征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从政策调整前的3364万户增加到3820万户,2021年前三季度又进一步增加到4365万户;2019年减税金额从政策调整前的1397亿元增加到2286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进一步增加到2995亿元。
同时,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除法律规定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外,办税缴费事项全部实现“非接触式”办理,其中,212项全程“网上办”,比2020年增加9项;提前1个月全面实现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提前半年基本实现个人社保缴费“掌上办”。主动推出并顺利实现财产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整合申报改革,表单数量共减少2/3,“十税”合并申报数据项减少1/3,附加税费申报数据自动预填量超过70%。
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落实落细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1年税务部门围绕提振工业经济运行、促进能源电力保供,有力高效落实缓税等政策,预计将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税(费)2000亿元,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270亿元。
2021年11月1日我国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了阶段性缓税措施,针对年销售额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其中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税费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政策规定范围内税费的全部。税务部门简化流程、简化材料,符合条件纳税人在申报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办理延缓缴纳,确认缓缴的税款缴纳期限自行延长三个月;纳税人在办理时无需提供申请单及银行对账单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除可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延缓缴纳税费外,还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方式进行办理。
除了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税务部门还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其他制造业企业退还60%增量留抵税额。2021年前三季度,税务部门共计为2.24万户制造业企业办理留抵退税917亿元,其中对1.16万户先进制造业企业办理留抵退税420亿元,进一步支持制造业发展。
税务部门积极实施支持煤电和供热企业纾困解难的“减、退、缓”税措施,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切实减轻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截至2021年11月4日,全国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共办理“减、退、缓”税150.7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57.8亿元,缓退税92.9亿元。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企业可以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且对制造业企业来说,其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在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中,30.2万户民营企业加计扣除金额达9536亿元,减免税额2384亿元,占全部享受优惠户数和减免税额的比重分别为93.5%和71.5%,对促进民营企业在稳定预期中更好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022年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高效高质落地生根。
减税降费缓税缓费成新特点
统计数据显示,从近年来的“减税降费”到今年的“减税降费+缓税缓费”,2016—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8.6万亿元,“减税降费+缓税缓费”正在成为新特点。
税务部门在宏观经济分析方面,从“创品牌”到“强品牌”,着力打造和提升税收经济分析系列特色产品,积极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从“线下服务为主”到“线上和线下服务并重”,从“共性服务为主”到“更加注重个性服务”,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近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2021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预计约1300万户,同比增长13.6%,为2012年2.4倍。
税务部门同时加强了税收监管,从“主要依靠经验检查或外部举报发现”到“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更好服务国家治理。宏观税负由2012年的18.7%预计降至2021年的15.2%左右,同期实际征收率不断得以提高,稽查立案检查户数下降37%,但户均查补收入增长了近2倍,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提高至87.2分。(长江商报记者徐靓丽)
央行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落地
两次降准释放长期资金2.2万亿
人民银行1月1日发布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用更可持续的方式继续做好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工作。
2021年两次降准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透露,2021年以来,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以我为主、稳字当头,货币政策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方面,人民银行2021年7月和12月两次降准各0.5个百分点,共释放长期资金2.2万亿元。两次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2021年前11个月,新增贷款18.8万亿元,同比多增4384亿元。
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国家优化存款利率监管,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上浮改为加点确定,降低银行负债成本。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的有效性提升,有力促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人民银行还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2021年初增加2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引导信贷增长缓慢地区地方法人银行增加信贷投放。当年3月,按照国家部署,将两项直达工具延期到2021年底。当年9月,增加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增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当年11月,人民银行推出了碳减排支持工具和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这些措施既是结构性工具,也对稳住货币信贷总量作出贡献。
促进普惠小微贷款增量降价扩面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截至2021年11月末,人民银行通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提供了189亿元激励资金,直接带动地方法人银行对2万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撬动全国银行业机构对15.1万亿元贷款延期。人民银行通过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提供3175亿元低成本资金,直接带动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8794亿元,撬动全国银行业机构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9.6万亿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人民银行将重点做好两项直达工具的转换工作,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时间为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从2022年起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此前两项直达工具已延期实施两次,本次采取市场化方式对两项直达工具进行转换,有助于在保持和巩固对市场主体支持力度的同时,用更可持续的方式继续做好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工作。
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鼓励增加普惠小微贷款。从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原来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
两项直达工具的接续转换有利于金融机构与客户市场化自主协商延续到期贷款,同时积极挖掘新的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增强持续服务能力,促进普惠小微贷款进一步增量、降价、扩面。(长江商报记者徐靓丽)
金融活水助力乡村振兴信贷直通车授信金额突破100亿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随着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三农”工作的重心也历史性地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2021年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从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到各地各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支持措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了无穷动能。
改革激发乡村振兴磅礴动能
2021年2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牌子已经永久性摘下,取而代之的“国家乡村振兴局”牌正式挂上。机构更迭背后,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乡村振兴工作从此有了专门机构来主抓,已经从谋划阶段走向全面落地见效。
2021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这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文件指出,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十四五”规划中,乡村振兴已经成为全面脱贫后的重点建设内容。一年来,围绕“人、地、钱”等关键要素,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极具含金量的政策措施。
在集聚“人气”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从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多方面提出深化改革,让人才不仅“回得来”,更能“留得住”“干得好”。
破解“用地难”问题,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明确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政策要求。各地陆续制定实施细则,为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怎么划、怎么用、怎么管”提供了操作规程。
在拓宽“财源”上,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提出通过年度和“十四五”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年度稳步提高,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
一系列乡村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为广袤农村大地的资源要素带来了活力和希望。
金融活水持续注入乡村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随着“三农”日益备受关注,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将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中央一号文件中,围绕加强农业信贷支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等提出多项举措,为金融更好地服务“三农”发展指明方向。
2021年来,国家明显加快了金融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步伐。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央行等六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提出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推动发展信用贷款、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政策措施。自2021年5月15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启动以来,截至当年12月10日,已完成授信14441笔,授信金额突破100亿元。
5月2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优先保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信贷需求。
7月1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强化金融科技赋能。
专家指出,资本市场可以通过加强对乡村产业的融资支持,助力相关企业通过IPO、发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融资以及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推进产业优质资源整合,持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进而带动农业产业的升级改造,加快构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长江商报记者李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