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布规定 餐饮服务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 把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的,最高可罚5万元;破坏垃圾分类设施的,最高可罚3万元;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2022-01-18 10:19:09